新華社北京4月24日專電(記者塗銘)備受關註的演員張馨予訴微博博主夏薩沙名譽侵權一案判決生效後,夏薩沙始終未履行判決。北京市朝陽區法院24日通過官方微博傳喚被執行人夏薩沙,要求其立即履行判決。據悉,這是北京市法院首次利用官方微博傳喚案件當事人。24日10時,朝陽區法院官方微博“北京朝陽區法院”發佈一條微博,要求夏薩沙立即履行判決,並於2014年5月8日9時到朝陽區法院執行局2012室談話,報告履行情況。據瞭解,因在微博上稱張燕(藝名張馨予)是坐台小姐,微博博主夏薩沙被張馨予訴至法院。2013年7月,朝陽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令夏薩沙分別在報紙、其個人新浪微博刊登致歉聲明,同時判決夏薩沙賠償張馨予6.45萬元。因夏薩沙始終未履行判決,2013年底,張馨予向朝陽區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申請,法院於今年1月正式立案。據朝陽區法院介紹,這一執行案件受理後,法院曾多次發出執行通知,但均被退回。後執行法官再次向夏薩沙名下公司的實際經營地發出了執行通知,雖然被簽收,但至今夏薩沙仍未履行判決。其間,朝陽區法院還依法調查了夏薩沙名下的存款、房產及車輛等情況。朝陽區法院執行法官張異般表示,此次通過微博“喊話”,旨在以這種公開的方式再次敦促被執行人主動履行判決確定的法律義務,同時傳喚其到庭談話。如果夏薩沙仍不履行判決,法院將採取強制執行措施,並會將其依法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原標題:法院首用官微“喊話”傳喚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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