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據審計署網站消息,根據山西省經濟責任審計領導組安排,2014年,山西省審計廳將對51名省管領導幹部實施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目前,已下達對41名省管領導幹部的審計項目計劃,對10名領導幹部的審計計劃另行安排。審計對象涉及市長、廳局長、開發區管委會主任、高校校長、縣委書記、市公安局長、省直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
  這次審計的目標任務主要是,通過審計,摸清情況,發現問題,分析原因,提出建議,促進領導幹部理好財、用好權、盡好責。為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促進領導幹部守法守紀守規盡責,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實現全省經濟社會轉型跨越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審計的內容和重點是,緊緊圍繞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的“權力運行”、“責任落實”兩個方面開展審計,重點加強對中央宏觀調控政策和山西省委、省政府具體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的審計監督力度,確保政令暢通。加強對省政府為農民辦“五件實事”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重要經濟活動、重大經濟事項、重大經濟決策的審計監督,促進提高領導幹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意識和能力。註重揭露和發現重大違法違規案件線索、重大失職瀆職行為、重大決策失當、重大損失浪費、重大管理漏洞等事項。加強對自然資源資產和財政資金使用效果審計,積極探索對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促進財政資金合理配置,高效使用。
  此外,將嚴格審查領導幹部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國務院“約法三章”和山西省委、省政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等規定情況,加強對公務支出預算管理、會議和培訓管理、公務接待管理、公務用車配置和管理使用、因公出國(境)管理、辦公樓等樓堂館所建設管理、機構編製管理、國有企業領導人員職務消費等情況的審計。
  據瞭解,為保證審計質量,提高工作效率,山西省審計廳將通過“四個結合”對今年的省管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進行安排:一是省審計廳直接審計和授權審計相結合,授權市級審計局審計16名市級公安局長或高校校長;二是經濟責任審計和其他各項審計相結合,與年內開展的市級財政決算審計、部門單位預算執行和財務收支審計、企業資產負債損益審計結合進行的項目達59%;三是任中審計與離任審計相結合,任中審計占項目計劃總數61%;四是堅持審計內容全覆蓋與抓重點相結合,在全面瞭解被審計領導幹部及所在地方、部門、單位情況的基礎上,盯熱點、抓重點、掃盲點,既加強對“面”的廣泛覆蓋,又加強對“線”的分類指導,更關註“點”的審深審透。 人民網  (原標題:山西5 1幹部將接受經濟責任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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