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案手記
  江西省南昌市灣里區人民法院法官 董興強
  6月25日上午8點半,江西省南昌市灣里區人民法院6名執行法官和5名法警蹲守在民德路狀元橋附近。我是執行法官之一。
  我們等候的是一個16起案件的被執行人,名叫章主恩,系南昌新洪房地產綜合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
  上午9點40分許,章主恩終於現身。他一見到我即感覺不妙,扭頭就想跑。
  此前,我和同事先後四次上門送傳票、裁定等材料,每次都發生言語衝突,最後一次還被章主恩拽著不讓離開,院子里一條竄來竄去的大狼狗,若不是跑得快險些被咬著。
  見章主恩想溜,我和同事立刻衝上前去,出示工作證件,扭住了章主恩,跟他宣讀了拘留十五日的決定。
  然而,沒等宣讀完,章主恩就強行掙脫了身,揮起拳頭打到我的上顎,一下子就出了血。同時,他用肘部擊打了另一名法官的胸部,致使該法官胸部紅腫。
  見狀,法警們齊上陣摁住了章主恩,把他押上警車,並撿起章主恩掉在馬路上的公文包。
  10點10分,警車開進新建縣拘留所。當法官向章主恩送達拘留決定書時,他情緒依然激動,一下撕了個粉碎……
  “要是關押我,我就死在裡面!”當被送至羈押場所時,章主恩大聲嚷嚷,聲稱自己患有高血壓、心臟病。
  拘留所值班民警通知醫生為章主恩測量血壓。
  按拘留所規定,不允許被羈押人員攜帶提包等物品進入羈押場所。我們決定替章主恩暫時保管公文包。
  在和我們一起清點公文包時,章主恩說,包內的南昌新洪房地產綜合開發有限公司公章不見了,同時聲稱是法官將該公章拿走了,要法官對此負責。清點完,我的同事將提包交給章主恩。
  10點40分許,醫生趕了過來,測出章主恩血壓高壓為220毫米汞柱。因血壓過高,拘留所暫不同意關押,建議觀察一下再說。法官給章主恩吃降壓藥,他擔心血壓降下來會被拘押,就拒絕了。
  為了緩和章主恩情緒,我們還給他倒上水,在一間會見室內與他聊起對案子的想法和打算。
  11點,我們將對章主恩拘留的事情通知其家屬。結果,家屬馬上趕到灣里區法院,到分管執行工作的副院長辦公室鬧,還給院長髮短信:“我爸爸包里每天都有10萬塊錢,我父親有什麼病,假如出現什麼問題,我要找你。”
  下午,章主恩的兒子章磊及兒媳來到拘留所,為章主恩帶了兩盒降壓藥及一條香煙,但章主恩仍拒絕吃藥。章主恩問及南昌新洪房地產綜合開發有限公司的公章,章磊回答在家裡。
  時間拖到了14點30分許,醫生再次為章主恩測了血壓,高壓為200毫米汞柱。
  血壓雖然稍降下了些,但拘留所還是不同意關押。
  多少次起早摸黑,多少個節假日蹲守,如今好不容易抓到了東躲西藏的“老賴”,可就是不符合關押條件,我和同事們有些不甘心。
  有人提議,省新康醫院屬監獄系統,乾脆送章主恩去那邊體檢。但電話撥過去,新康醫院也不同意,稱那邊關的都是服刑人員,不是治安拘留和司法拘留的。
  按民訴法規定,拘留人員只能送到公安機關去執行,省新康醫院作為監獄的醫院,的確不應該執行。我有些沮喪和無奈。
  一直耗到晚上7點多,章主恩的血壓仍然偏高,拘留所無法關押,我只有請示領導決定暫不執行拘留決定。
  後來我看到他在網上發的帖子,稱:“發現血壓高達200多,法官不但不給降壓藥救命,還不准家屬送藥。由於耽擱治療最佳時期,我身體大部分血管嚴重受損,撿回一條命,至今還在醫院救治。”
  這起案子已經拖了很多年。在2004年5月,16名申請執行人從章主恩的南昌新洪房地產綜合有限公司購買了賓館式公寓,並返租給章主恩的公司統一經營,每年向申請執行人支付租金。
  但是,至今沒有一個申請執行人取得房產證,且從2008年前後起再也沒有收到租金。章主恩還以斷水斷電威脅申請執行人,迫使申請執行人無法自行經營。
  聽說章主恩因有高血壓沒被關押進拘留所,申請執行人很氣憤,紛紛“倒出”討要過程中的苦水。
  申請執行人熊慧燕對我說:“當時花了那麼錢,10多年沒有拿到房產證,5年多沒有拿到租金。我的房子被打通做成會議室,現在都找不到地方。有一次本來想上去看看,可章主恩養的身上有紋身的十幾個‘羅漢’,在那邊橫眉豎目,嚇得不敢上去,怕挨揍。當時也向公安報了案,都不了了之。”
  申請執行人徐柏根說:“我當時一共買了6套,首付後的按揭貸款由章主恩以租金代向銀行支付,但到2009年就斷供了,弄得我們一家大大小小九口人都上了誠信黑名單,小孩連學校都不收。”
  申請執行人陳麗萍說:“章主恩養了一條很大的狼狗,聽說法官去送達時差點被狼狗咬了。還有章主恩老是上訪,誰去找他,他就去紀委上訪,告找他的這個人,而且還雇人盯梢。我們哪敢惹他啊。”
  作為一名執行法官,在這起案件中感覺十分無力,這麼多年來,它就像一場噩夢一樣,一直纏繞著我。
  我想,這起案件,也算當下“執行難”困境的一個註腳吧。
  本報記者 範傳貴 整理
  (原標題:一次噩夢般的執行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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