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廣東省佛山市三水區樂平鎮6名大學生村官合同將到期,樂平鎮決定不再續聘。當事人稱,鎮政府方面的解釋是財政吃緊,這理由讓他們難以接受。樂平鎮政府回應稱並非財政吃緊,而是輔助類人員已經飽和,而三水組織部人士也表示,這是雙向選擇,具體是否續聘由鎮里決定(11月20日《南方都市報》)。
  大學生村官的不理解,也可能是很多人心中的疑惑,表現好並得到了村上認可的大學生村官,何以未能獲得一個續聘的機會?他們的權利靠什麼得到保護?這種做法符合規定嗎?答案是肯定的。大學生村官的選聘本就採取雙向選擇,換言之,大學生村官可以來去自由,任期屆滿後選擇離開,自然用人單位也有這樣的權利。大學生村官本就是一個普通的職業,也必須遵守最基本的市場規則。
  近年來,隨著大學生村官制度的深化和延續,很多地方出現了大學生村官的相對過剩,再加上其身份的特殊性,很多大學畢業生將其作為一種資歷和進取的平臺,大學生村官的管理和使用還存在某些不足。與理論上的設計相比,大學生村官制度實際作用遠沒得到發揮。普遍的現象是,村官更像鄉官,很多村官不在農村上班而在鄉鎮甚至縣級部門工作;還有的只將其作為將來考錄公務員或者變換工作的一個跳板。若是大學生村官未能發揮專業指導和帶頭人的作用,那麼拒絕續聘,才真正符合“能進能出”的基本規則。
  當無條件續聘成為常態之後,拒絕續聘大學生村官就有了某種破冰意義。還原“能進能出”的人事常態,才能讓鐵板一塊的公職變成不斷流動的活水。
  四川 堂吉偉德/職員
  (原標題:拒絕續聘也是規則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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