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太原12月1日電 記者王志堂今天上午,山西省委依法治省領導組在太原主辦學習憲法專題報告會。山西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省委依法治省領導組常務副組長王建明主持報告會並講話,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憲法學會副會長王磊應邀作憲法專題輔導報告。
  王建明在主持報告會時要求,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將全面實施憲法、在全社會樹立憲法權威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政治高度。要自覺維護憲法權威,在法治實踐進程中,各單位黨委(黨組)要把尊崇憲法、實施憲法放在首位,堅持依憲執政,自身一切權力和活動都要置於憲法和法律之下,杜絕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深入推進“六權治本”,依法確定權力、科學配置權力、制度限制權力、陽光使用權力、合理監督權力、嚴懲濫用權力,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使得任何權力的行使必須要有憲法和法律這個“緊箍咒”。要切實加強憲法實施,各單位要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黨委(黨組)切實加強對法治建設的領導,推進憲法法律在本部門本行業的全面實施,以“弘揚憲法精神,建設法治中國”為主題,大力宣傳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弘揚憲法精神,增強法治觀念,在全省形成崇尚憲法、維護憲法、實施憲法的良好氛圍,為加快建設法治山西,實現弊革風清、促進富民強省目標,推進山西“六項發展”作出積極貢獻。
  (原標題:權力行使須用憲法作“緊箍咒”)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zx99zxgeb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